歷年篩選資料
第二階段甄試
審查資料
70%
學測
30%
學測採計權重
國文
× 1.00
英文
× 1.00
數學A
× 1.00
審查資料項目
審查資料
項目:
修課紀錄(A)、課程學習成果(B、C)、多元表現(F、M、N)、學習歷程自述(O、P、Q)
說明:
請於學習歷程自述中提供:1.弱勢身分證明(佐證)文件、2.弱勢身分相關證明(佐證)文件、3.推薦函至多兩封(格式網頁下載),推薦者撰寫完畢後由學生掃描上傳、4.個人資料表(格式網頁下載)放置於學習歷程自述檔案第一頁、5.自述含國高中曾經遭遇的逆境及努力向上的個人成長經歷及個人特質描述。
甄試說明
1.報考者須符合下列任一弱勢身份,且b、c、d、e項需符合最近一年國稅局開立之家庭所得(考生本人、父、母)總額未超過新臺幣90萬元,並檢附財產歸屬資料清單,a.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b.特殊境遇家庭、c.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d.原住民、e.新住民及其子女,相關身份證明文件請依本校總則規定繳交。
2.審查資料之評量,將全面性審查申請者所有資料,特別考量在相對資源不足之下,申請者成長歷程力爭上游及強烈學習動機等特質。3.備審資料不受理任何補件或抽換資料。4.若備審資料影響審查公平性的話,則不予錄取。
學習歷程提醒
審查資料佔比 70%,建議提前準備自傳、讀書計畫及相關作品集。
備註
招生名額9名,錄取後將依考生甄選總成績及志願序分發至:管科系2名、運管系2名、工管系3名、資財系資管組1名、資財系財金組1名,請於報名期間至https://exam.nycu.edu.tw填寫本組分發志願序表,分發說明詳閱本組網頁:https://exam.nycu.edu.tw/flip/,Tel:03-5131399。